日前,宝清县纪委监委对县农机总站主任科员刘俊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俊华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徙刑一年。
刘俊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2020年 3月11日,宝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宝清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宝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刘俊华简历
刘俊华,男,1964年5月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宝清县人,大专文化
1986年8月——1989年6月 任宝清县农机修造技术员
1989年6月——1993年4月 任宝清县农机修造厂质量设备科科长
1993年4月——1995年10月 任宝清县农机修造厂机加车间主任
1995年10月——1999年6月 任宝清县农机局组织委员、人事劳资
1999年6月——2009年3月 任宝清县农机局纪检书记
2009年3月——2010年8月 任宝清县尖山子乡政府党委副书记
2010年8月——2015年12月 任宝清县农机总站党总支书记
2015年12月——2019年6月 任宝清县农机总站主任科员
2019年6月——2020年3月,任宝清县农机总站二级主任科员
2020年3月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