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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 宝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3

      

第一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预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1

 

第三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19年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委批准后,中共宝清县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清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宝办文[2019]6号),宝清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为: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全面负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角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对行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和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构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组长、监察室(科)主任(科长)人选的提名和考察;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委、上级纪委监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宝清县纪检委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宣教部、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审理室、驻宝清镇纪检工作室、驻七星泡镇纪检工作室、驻夹信子镇纪检工作室。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是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总编制人数67人,在职实有人数人,其中:行政编制60,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与2018年相比,退休人员增加1人。

四、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预算公开表包含附件有: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1

 

第三部分: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645.47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619.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8万元,同比上升4.2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总预算64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47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8万元,同比上升4.2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了取暖费。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19.19万相比,增加26.28万元,同比上升4.2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了取暖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645.47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645.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19.19万相比,增加26.28万元,同比上升4.2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了取暖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5.47万元,其中财政拔款645.47万元。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9.19万元,其中财政拔款619.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28万元,同比上升4.24%。其中: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6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1.83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了取暖费。

2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加了12.26%。主要原因今年新增异地指定监察等纪检监察案件查处的费用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9.79万元,比上年增加9.0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退休工资(统筹外部分)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0.3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26万元,减少了18.2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9.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58万元,增加10.6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1.01万元,减少38.73%。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费补助支出增加减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2.4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3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36万元、津贴补贴18.79万元、奖金2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住房公积金29.0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9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6.9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79万元、奖励金0.0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47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30.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33.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27万元、住房公积金29.04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0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92.02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维修费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0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09万元、离退休费9.79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报表为空表。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报表为空表。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报表为空表。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跟上年预算数基本相同,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此类开支,公务用车已停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93万元,其中:办公费5.09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6.9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宝清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1日,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面固定资产总值311.5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11台,价值159.59万元,其中:科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他资产价值49.3万元。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拔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小车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