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宝清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 综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宝清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 综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来源: 宝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08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宝清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及要求,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资源方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宝清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联系部门的督导指导、案件查办;宣传部负责工作成果宣传,适时通报典型案例;信访室负责受理举报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宝清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认识态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处理好专项监督检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决防止发生非正常访、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密切协作配合。要求各乡镇和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成立专班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和农村集体经济专项审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集体资源与国有资源权属界定工作;林草部门配合做好集体所有林地、草原权属界定和承包纠纷处理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校产校田清查整治工作;政法机关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巡察监督。用好巡察手段和成果,对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巡察的村,县委巡察办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对已开展完专项巡察的村,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并形成问题台账报纪委监委;对正在开展专项巡察的乡(镇)或村,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纳入巡察重点,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做到边巡边交、立交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