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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八届区委巡察组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28日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完善。应急局编制的全区应急预案较为格式化,对相关单位上报的应急预案审查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双鸭山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编制、修订、补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合实际,按照辖区和行业要求,科学、严谨,具有针对性的要求,重新编制修订,坚决杜绝网上抄袭。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灾情信息报送不完整,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灾害信息员建设要求,工作落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上报受灾照片。二是按照国家、省、市落实灾害信息员建设要求,并下发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双宝应急联发〔2020〕1号)文件,并将自然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录入国家“自然灾害信息员管理系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谨,履职能力弱。一是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应急局危化室1名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证过期情况。二是执法效力不足,对危化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足,工作中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安全监管执法,省厅已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保证执法人员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二是提高执法效力,加强危化专业知识培训工作,规范安全执法检查标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意识差。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局存放消毒剂、酒精等防疫物资的仓库,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合理安全存放消毒剂、酒精灯防疫物资,并及时配备了灭火器、灭火沙箱等消防器材,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巩金奎;    联系电话:15045804506;

邮政地址:宝山区宝一路258号宝山区政府516室;

电子邮箱:baoshanquanjian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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