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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关于 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4-14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1日至20201231日,区委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121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主动认领任务,跟进整改,纠正问题偏差,着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共7个方面,1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为100%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制定十九大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精神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十九大以来党的统战理论和思想,做到学深学透。

2.机构改革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与组织部门、人事编制部门、深改小组进行沟通协调,按照统战部“三定”方案要求,区委统战部加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落实人员和编制,明确工作职责。

(二)统筹谋划不足,缺乏创新思路。

3.自主创新和亮点工作不多,各项工作始终缺乏创新,缺少突破。

整改情况: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采取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增强统战意识、统战能力和统战工作效能。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成果不明显。

4.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了全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14个参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评价工作。

5.党外干部培养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了党外干部培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配齐配好党外干部。

(四)民族宗教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6.针对民族宗教事务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整改情况:建立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健全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

7.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

8.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的各项学习计划中。

(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

(七)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

11.阵地管控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记录要求,强化民间信仰监督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一战线各个方面,完善上下联动、横向沟通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新格局。

(二)抓好整改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统一战线落深落细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丛国林;联系电话:04694320262;邮政地址:宝山区人民政府;电子邮箱:574987878@qq.com




中共宝山区委统战部

2021年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