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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 宝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06

巡视巡察作为管党治党的一把利剑,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宝山区委不断强化整体思维和协同作战意识,发挥巡察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组织、审计、信访等其他监督协调衔接、贯通融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巡前整合资源,调配力量。区委巡察办针对每轮巡察对象深入调研。通过函询的方式,建立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政法、组织、编制、信访等10个部门的信息沟通。了解巡察对象的工作职能、重要工作部署完成情况、干部违纪表现等,及时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抽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并积极协调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巡中紧密配合,及时沟通。区委巡察组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根据职责分工,互通重要情况,共商问题定性。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其跟踪了解,督察督办,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线索办理情况得到有效提升。

巡后共用成果,助推整改。严格落实《中共宝山区委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巡察办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单的形式,将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移交区委组织部,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移交区委宣传部,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分别移交区纪委及纪委派驻组,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增强整改监督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