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值班值宿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原则上女同志值白班,男同志值夜班,两委班子成员带班,按部室顺序排班,具体值班值宿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底前公布次月值班。值班人员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原因需要换班的,双方协商后报带班领导同意。
二、值班时间
白班值班时间:8:30——17:00;
晚班值班时间:17:00——次日早8:30。
三、带班领导职责
1.协调处理带班期间紧急事务,并及时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对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舆论热议的紧急事件、案件,还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区委报告。
2.检查值班值宿人员到岗情况。
3.检查值班值宿人员接听电话、值班记录等情况。
4.对值班值宿情况签字监督。
5.负责带班期间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值宿人员职责
1.按时到岗值班,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及时请示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并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对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舆论热议的紧急事件、案件,还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区委报告。
3.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不定时巡查机关大楼每一层、每一房间安全状况。
4.完成两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值班值宿工作要求
1.因上级单位抽调等原因不能参加机关下月值班工作的,须于本月25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备。
2.要保持值班电话和个人手机24小时畅通。
3.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值班记录须由带班领导签字。
4.禁止饮酒、赌博等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5.禁止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代班、顶班。
6.对违反值班规定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