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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五一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 尖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4-29

2021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全面加强 “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的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及区纪委监委提出的 “十个严禁”: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出入“一张桌” 、“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搞享乐奢靡、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值班值宿人员脱岗、空岗、漏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四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区纪委监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469--6685615

举报邮箱:jsq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