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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尖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5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弘扬优良传统,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三、 严禁公款吃喝或接受宴请;

四、 严禁利用节日名义突击花钱或变相谋取私利;

五、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六、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酒后驾车;

七、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八、 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九、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严禁违反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两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严防反弹回潮。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抵制不良风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文明过节的良好风气。

尖山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85615

举报邮箱:jsq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