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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公告

来源: 尖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12-30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现将有关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1.严禁借“双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烟酒、消费卡等礼品、礼金。

3.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5.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10.严禁违反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严防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规守纪,主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着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共同营造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尖山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双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469-6685615

举报邮箱:jsq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