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7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太保法庭庭长侯庆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前,侯庆华先后两次收取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人新东荣物业有限公司和太保农村信用社所赠送的香烟(二条熊猫牌香烟、三条玉溪牌香烟)。2020年6月,侯庆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四方台区振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和2018年2月,区振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秋国庆和春节期间加班、值班的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贴,金额共计5700元。2020年6月,区振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成明、副书记王艳、副主任张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违规违纪问题均发生在重要节点期间,是顶风违纪的典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区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有力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