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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硕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

来源: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7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党员干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努力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工作,冲锋在前,无私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打下坚实基础,但还是出现一些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硕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2月18日夜间,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时发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区域内放有桶装酒精,没有按照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入库管理,给安全工作带来隐患。2月19日上午,市检查组又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检查,发现桶装酒精还在办公区域内放置。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报区委批准,给予刘硕行政记大过处分。

2月22日,区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检查时发现:区应急管理局存在仓库内桶装酒精与其它杂物一起堆放问题。刘硕作为应急管理局局长,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细,酒精存放未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方式储存,违反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保管和使用规定,给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带来隐患。经区委研究决定,对刘硕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暂停职务。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以上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服从指挥调度,自觉履职尽责。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规定、落实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