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夏开波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1月,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司机付亚辉(临时工)私自使用单位通勤车,拉乘本单位职工去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家酒店参加其妻弟张轩钊的婚礼。夏开波作为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疏于管理,致使出现公车私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于2021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司机付亚辉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讨。
上述通报的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缺失,心无所畏、行无所止。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深挖细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用铁的纪律和规范,持续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四方台区纪委监委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