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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友谊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8-05

日前,友谊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

2016年12月,友谊县幼儿园园长吉凤茹前往上海参加培训,在培训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前往乌镇、海宁、桐乡苏州等地借机旅游,并且违规报销相关费用604.50元。2021年7月,吉凤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6年9月,文化馆科员胡伟参加省文化志愿者服务机制建设培训班,按照培训文件规定食宿费用主办方承担,往返差旅费所在单位负责,胡伟出差后向本单位违规报销6天差旅补助780元。2021年6月,胡伟受到记过处分。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1月至12月,友谊县第三小学教师吕玲在友谊县第三小学体育馆内有偿开办跳绳兴趣班,每名学生收取学费300元,共计3900元。2021年7月,吕玲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