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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纪委监委:学条例 明纪律

来源: 饶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4-23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实施以来,饶河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研读、逐章逐条学习,通过领导领学、支部促学、以考验学等多种形式,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精准执纪,持续保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以上率下引领学。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乌苏清风”大讲堂集体学习,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党章的历史演化看党的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大纪律、贯彻《条例》捍卫党的纪律执行”三部分进行领学解读,并就新旧条例进行对比。通过班子带头学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和深刻内涵。

集体参与深入学。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项学、联系实际学,紧紧围绕“学什么、怎么学”,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计划,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条例》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坚定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学习教育抓出实效。

学以致用检验学。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条例》闭卷测试,并对未高分通过人员进行补考。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好条例 用好条例”知识竞赛。精准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和规矩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下一步,在学习贯彻《条例》的同时,将《条例》与当前的执纪监督工作紧密结合,用好《条例》这柄“利剑”,全面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不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