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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纪委监委加强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打“预防针”

来源: 岭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4-20

岭东区纪委监委加强运用第一种形态,把早招呼、早提醒、早防范作为监督执纪的一种常态。

区纪委监委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负面议论和反映个人及工作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坚持勇于担当、敢于批评,挺纪在前、从严从实,规范常态、注重预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教育提醒、保护干部的原则进行。无论哪个岗位,无论哪个级别,推行这项工作,是深入了解干部的重要途径,达到真正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

常打“预防针”,使提醒谈话成为常态化,不搞泛泛而谈,不搞空对空,盯紧廉政风险点,瞄准具体问题和工作要求谈。风险点必谈、关键岗位干部必谈。如:一些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把关不严,存在工作失职问题。长胜乡宏强村一村民擅自出村,被公安机关训诫处理,长胜乡纪委对该村党员干部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又如:个别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盲点。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在对“小超市”关停监督工作中,夜间巡查力度不够,出现2家小卖店偷着经营,区监察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主要巡察人员进行提醒并对其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对辖区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营业场所加强管理。再如: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接受捐赠物资后没有登记,区监察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并分别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捐赠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来有影去有踪”。

1至3月份,区纪委监委函询谈话1人,物资采购提醒谈话2人,疫情防控期间提醒谈话33人,下发了6份监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