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带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13329337967、4244416、424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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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纪委监委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