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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 持续纠治“四风”

来源: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0-09-30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临近,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提出六项要求强化监督,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

一、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增加,客观上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的难度,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深刻把握秋冬季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扛牢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科学认识疫情特点,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运动、勤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身防护,远离人群聚集地,时刻高度警惕,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严明纪律规矩 廉洁自律过双节

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强化教育提醒,早敲常敲“警钟”,净化节日风气。全体党员干部要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远离各种腐败行为,高度警惕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四风新形式,严守有关纪律规定,杜绝侥幸心理,守住行为底线,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三、执行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及时向我组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报告单》。严禁大操大办,除婚礼和丧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严禁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严禁铺张浪费,用餐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标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财产;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严禁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加强宣传教育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本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开展对照检视自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拒绝餐饮浪费 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

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守护粮食安全的高度,深刻领会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性,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使全社会形成节俭节约文明共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思想自觉,节日期间节俭用餐、理性消费,带头践行“光盘”行动,从我做起,模范践行,坚决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问题。

六、落实好值班值守制度

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按时到岗值班,做好无缝交接,不得无故请假、离岗、迟到早退,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理、信息报送和值班情况记录。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