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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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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和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组长、监察室(科)主任(科长)人选的提名和考察;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市纪委监委内设2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机关党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第十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审查管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双鸭山市纪检委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109人,在职人数8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67人、事业编制人员15人;退休人员27人。与2018年预算对比,在职人员增加1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

四、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9年纳入双鸭山市纪检委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国共产党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 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303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7.7万元,增加59.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纪检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收入预算30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2.6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支出预算30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6万元,占总支出的38.96%;项目支出1851万元,占总支出的61.0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7.7万元,其中:

1、2011101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9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5万元,增加34.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标准提高。

2、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8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4.4万元,增长89.53%,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增大及派驻机构的设立。

3、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4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5万元,减少73.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统筹内工资纳入机关事业保险局。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原由财政代扣代缴变为纳入预算收支。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8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加2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1.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9万元、津贴补贴3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7万元、住房公积金83.3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91.8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8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44.8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8万元、奖励金支出0.2万元。

6、项目支出185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2.6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1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70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9.7万元、住房公积金8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6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2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975.2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维修(护)费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2万元、离退休费4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4、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71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228万元、大型修缮443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6万元,其中: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纪检办案用车。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无绩效评价项目。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5万元、印刷费54.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8.3万元、取暖费91.8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54.8万元、维修(护)费66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9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9万元,增长38.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采购预算228万元。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1日,双鸭山市纪检委共有车辆12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台。账面固定资产总值725.27万元,其中:车辆价值235.92万元,其他资产489.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纪检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