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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9

日前,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集贤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杨春雨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2月、2015年3月,杨春雨在任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期间,两次使用自家车到哈尔滨公出,违规借机两次维修自家车辆,维修费共计0.82万元,均由所在单位入账核销。此外,杨春雨还存在其它涉嫌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杨春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集贤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郝宏禹违规操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9月,郝宏禹为其岳母办理丧事时,未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将此事通知服务对象等人员,收受礼金5.32万元。2020年10月,郝宏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返还。

宝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修冬违规利用公务油卡提现发放补贴福利问题。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修冬在任宝清县人民法院七星泡法庭负责人期间,违规从县法院配发的公务油卡中提现0.64万元,其中0.48万元给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2020年8月,修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职成股股长王春文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6月,王春文在其学生姚金霞开办的培训学校内,以儿子结婚之名违规收受19名服务对象礼金0.95万元。2020年10月,王春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