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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1-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中院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市法院巡察整改推进会等工作会议8次,推动全市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和一个台账,印发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111项具体整改任务,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牵头推进整改任务,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强化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对整改完成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实行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院长逐一审批的销号制度,有效保证问题整改的质量。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6个、新制定制度20个,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38个,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完成率为53%。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方面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了2020年绩效考核方案中;二是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讲话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表》,强化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网双微”阵地管理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好、用好、管好两级法院内外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建立《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夯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思想根基和理论基础。加强机制建设,按照《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法治进企业”等活动,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制定《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方案》,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服务保障大局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四是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以案定员”的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现有审判团队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组建民事、刑事、执行等专业化法官团队7个。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制定《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院庭长通过案件审理、参加专业法官会议、条线会议等方式履行案件监督职责,对个案监督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在办公办案平台上全程留痕,永久保存。严格执行院领导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管理部门负责逐月通报院庭长办案情况。在受理案件时逐人逐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做到100%发放,并对廉政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了回访;五是不断完善现代化审判权运行机制。采用集中培训、面对面答疑、点对点网络指导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的科技应用能力。已在辅助系统应用方面开展了专项答疑,并下发了电子送达、网上庭审等多项智能应用操作手册。完善机制,提高智审系统应用率。已开展信息化应用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实际应用情况,制定了全市法院关于加强审判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化应用相关管理考核机制,将员额法官智审系统应用情况纳入每月审判质效通报中。强化评查,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开展了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归档结案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四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评查覆盖率,加强评查结果应用,以评查促案件质量提升,打造精品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六是坚持文明司法,持续规范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按照全省深化作风整顿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求,修订了“四零”服务承诺制度,“六个必须”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案庭岗位职责,实行挂牌实名上岗,文明热情接待,设置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安检室内设立院内法庭位置示意图。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法院关于严格依法适用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落实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开展“百日攻坚活动”,专项清理信访积案,推进涉企案件快速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七是健全良性互动机制,细化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务实举措。坚持送法进机关,已与市自然资源局就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行政审判白皮书》,已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行政机关代表、记者参加发布会,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针对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党支部、各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已召开全市法院党建、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已对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制发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姜国文案例,尤其是发生在法院系统和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底线思维,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加强制度约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针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一是抓紧抓实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压力传导,按时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职指导。坚持每年专题听取机关支部党建汇报并点评;二是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制度,严格执行基层“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确定党费标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时缴纳党费。中院机关已于6月初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20余名;二是提高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制度,有效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手册。制定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帮助解决问题,激发工作热情;三是加强干部培养,优化队伍结构。认真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制定了《推荐干部考察方案》《职级择优晋升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领导末位发表意见有关规定。

(四)针对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中央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漏项责任清单》《中央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漏项问题清单》《中央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漏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采取台账式管理模式,推进问题扎实整改。对整改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收集汇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有力举措,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让市委放心、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69-6168172;邮政地址:尖山区世纪大道72号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电子邮箱:syszjfyjcs@163.com。

 

中共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