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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9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专题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反馈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就整改工作的责任分工、工作要求、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二)制定方案,层层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班子成员按照整改分工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

(三)建立台账,逐项推进,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形成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相结合,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从源头上防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28个,整改完成率为93%。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方面

1.关于主题教育缺少环节,材料照抄照搬的问题。一是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分成两组赴三县、四区实地调研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进度,发现招商引资工作存在问题,挖掘2021年招商项目潜力,改进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三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会议,进一步梳理查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巩固教育成果;四是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五是责令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重新撰写主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检视问题材料,注重联系工作实际解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动机构改革软弱无力,未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的问题立即着手捋顺两“中心”人事关系,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调转到经合局党员管理系统平台;二是局党组下发通知,重点在党建工作、招商工作、财务工作和“三重一大”等方面,化对两“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

3.关于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未完成工作目标的问题一是受疫情影响我局在2020年未组织大型经贸活动,项目洽谈由局领导亲自开展精准对接,已经实现2个招商项目落地,分别是:年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西门塔尔肉牛养殖精深加工项目。招商活动由粗放“撒网”向精准“靶向”招商方式转变。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深挖潜在资源,积极对接洽谈,成功招引了注册资金213万美元的双鸭山中燃热力有限公司,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0万美元的106%,目前该公司已落户市经开区。三是长三角合作服务中心在联系企业、宣传推介、项目对接和推进落实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九州牧居成功落户我市。下一步,珠三角合作服务中心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招商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并持续跟踪推进,全力以赴促进项目落户我市。

4.关于“排头兵和先锋队”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工作成效甚微的问题长三角合作服务中心针对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精准对接,生成了18条有价值的线索,九州牧居成功落户我市。珠三角合作服务中心已与贵州省大数据应用龙头企业山久长青集团、深圳尚坤集团全面对接,并就大数据应用项目和可降解塑料生产加工项目达成合作共识,组织两家企业高层代表赴我市进行实地考察,全力以赴促进项目落户我市。下一步,珠三角合作服务中心加强招商活动推进力度,全力以赴促进项目落户我市。

5.关于领会市委工作部署有偏差,“尖刀班”突击示范作用未能发挥的问题3个尖刀班进行重新分组,确定人员。从加强基础、储备项目、重点对接等方面开展“尖刀班”招商工作。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敷衍了事”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着手制定了防范化解风险应急预案,把防范化解风险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7.关于立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0年开复工内资招商引资项目63个,预计本地招工企业29个,内资招商引资项目创造工作岗位数2072个,本地用工占比93.5%二是将国家和省疫情期间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各项刺激政策编制成《政策汇编》推送给企业,及时帮助企业了解政策。三是通过台账管理等方式,督促饶河可牛富耕生物加快完善前期要件,抢前开工。目前,饶河可牛已经开工投产四是积极对接,认真谋划境外招商活动,推动项目签约落地。成功招引了注册资金213万美元的双鸭山中燃热力有限公司,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0万美元的106%,预计提供就业岗位120个。

8.关于学习系列讲话和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全年已开展11次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及五次集中交流研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学习效果。

9.关于对习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的问题经合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第十次扩大会议“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方面的内容。

10.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对应知应会内容不掌握的问题建立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经合局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学习强国和龙江教育干部培训APP学习名单多措并举提升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

(二)狠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方面

11.关于工作浮夸,对上虚报的问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较好的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12.关于有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的问题组织开展业务调研工作,成立由党组成员带队,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合的两个调研组,交替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13.关于办文不精确,办会不细致的问题制定《市经合局机关公文办理制度,严格区分行政文件、党组文件发文范围。完善、修订了《市经济合作促进局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

14.关于主动性不强,招商措施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家联络员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拿出优质资产、优势产品、潜力项目,通过企业联系广泛,招揽自己的老乡、朋友来我市投资兴业,为我市引介项目、吸纳客商。二是在开展委托招商工作方面,制定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接了中产网、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国内外知名中介结构。但由于服务价款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将在2021年适时、适度、逐步开展委托招商合作。

15.关于敷衍塞责,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的问题重新修改我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到位资金不再进行单独报表统计,以省统计部门专业认定为依据,实事求是的认定招商成果。认真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进行签约、落地项目对接移交工作。

16.关于管理松懈,纪律松散的问题完善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整顿机关作风,对四名空岗工作人员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采取早晚签到,由专人负责,以随机抽查方式对工作纪律进行检查。

17.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对于涉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白条入账,以及不合规定票据报销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长期坚持。

18.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已全额返还,停止发放电话费及司机补助,招商补助费全额返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9.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研究、不部署,基层党组织组建滞后的问题在2020年第十一次党组会议中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督促两“中心”在2020年12月16日提交了成立党支部的申请,现在已提交机关工委组织部审批。

2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善《市经济合作促进局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程序避免出现混淆问题,规范会议中体现重大资金使用金额并责成专人进行党组会议记录。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查摆阶段性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帐。制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2.关于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的问题制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保障了党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和丰富了党支部活动。

23.关于党组织能力不足,工作弱化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组织程序开展工作,之前未转入党员关系的8人已全部转入,对三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严格考察了6个月后在支部委员会会议评议表决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4.关于党组研究干部规避监督的问题已撤销2020年第四次党组会议研究的一级主任科员结果。重新开展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工作,职级晋升工作开展前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沟通、接受监督。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重新开展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工作,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晋升职级的当事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6.关于队伍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引进博士研究生选调生1名、硕士1名充实招商队伍。

2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两“中心”党风廉政监管工作。

28.关于执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机关纪委开展机关纪律和廉政风险排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机关工作人员7人履行谈话提醒,强化日常监管。

29.关于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要求两“中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重大财务支出必须上报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标准不降继续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坚持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责任不弱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坚持党建与招商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深入整改。

(三)巩固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在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工作的要求,着力在立市、立县的大项目上求突破,努力引进更多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和好项目在我市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0469—6129018;邮政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十三楼,邮政编码:155100;电子邮箱:jjhzcjj@126.com

 

 

 

中共双鸭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党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