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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9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主攻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制定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项问题,逐条梳理,细化分解为48项问题,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及《巡察整改台账》,迅速推进整改。党组成员按周听取分管战线整改推进情况,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深剖问题根源,强化成果运用。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积极反思,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理想信念、政治规矩、宗旨意识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检查,并明确了下步整改措施,力求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整改。下大力气整章建制,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开展日常工作。目前,巡察组反馈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宗旨意识淡化,标杆旗帜作用缺失问题。一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了《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文制度》及《重点工作督办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靠。二是完善医疗票据审核工作规程,形成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内控管理机制。三是完善两定服务协议管理,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挂床违规事项严加管控,不定期检查。同时,对违约的定点药店拒付不合理费用4.24万元,暂停违规定点药店5家,解除定点协议药店4家。

2.关于落实机构改革部署不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不足的问题。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部分双矿移交人员工作岗位,并修改完善各科室工作职责。二是成立接收工作专班,按省、市要求,同步推进森工、农垦移交工作。三是对未参保单位加大稽核力度,对未参保企业下达稽核通知书,促进参保。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支部书记对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个审阅把关。二是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四是修改完善“民主集中制”相关工作制度,会议记录原汁原味记录会议内容。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落靠相关工作。二是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共计开展谈心谈话21次。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建设,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加大违纪惩戒力度,对于违反组织纪律给予“双开”处理。三是推行全覆盖稽核模式,对市外所有医疗费用进行逐笔稽核。四是严格执行《定点服务协议》考核办法,对两定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后,拨付年度预留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为民办事服务环境不够优化,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提升窗口人员工作能力。二是修改完善医药费报销流程,制定了《医疗保险报销交接表》,确保每个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应报销环节。三是将转诊审批及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下沉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四是自2020年10月起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改为按月支付,保证在30个工作日内将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款拨付完毕。

7.关于落实政策存偏差,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统一全市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通知》,规范全市民营医院医保药品支付价格。二是比对金保系统药品及诊疗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将医疗机构因比对错误而多支付个人部分的医保基金予以返回。三是追回医疗机构重复收取的违规费用,并责令即时整改。

8.关于执行标准随意,浪费医保基金的问题。一是严把定点准入关口,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规程(暂行)》规定。二是完善生育保险发放流程,责令有关单位追回已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人员领取的工资。三是将转诊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并采取日报表的方式,进行监管。运用大数据筛查方式将已经办理异地备案的在职人员,取消备案。

9.关于稽核监管不力,定点医药机构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一是采取重点稽核与普遍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定机构实现全覆盖监管,深入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加大稽核力度,对定点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全面开放门诊慢性病及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定点,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含)以上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通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购药功能及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划卡功能。

10.关于违规处置不力,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无保障的问题。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违规行为。二是约谈违规机构负责人,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不定时、多轮次进行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基层党组织涣散,战斗堡垒作用缺失问题一是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员大会,提高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修改完善党建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三是每年按照市机关工委要求的时间,及时收取单位党费,并按时上缴。

1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偏差,党管人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继续严格履行干部选用的各项制度,确保干部选用的规范性。三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通过申请选调生、招考等方式向有关部门申请,招录专业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入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保障基金运行安全。严格执行两定机构准入标准,通过开展多种稽核检查方式,强化对两定机构的监督检查,深入查处违规行为。建立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   

(三)持续深化内控管理,规范各项权利运行。继续整章建制,完善内控运行机制。把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贯穿到业务流程之中,建立“程序贯通、环环相扣、岗位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围绕基金收入、支出、管理、存储等各个环节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定期开展基金预警分析,防范管理风险,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在可控范围内高效运行。

(四)牢固树立为民理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让“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植于每一名党员干部心里。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石尚;联系电话:0469—4460567;邮政地址:双鸭山尖山区新兴大街235号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sysylbz@163.com。

 

 

中共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