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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9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解,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局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和各责任部门保持好工作力度、跟上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3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3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率为94.2%。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精神方面

1.针对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对党员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作出了规定。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并对学习成果进行了测验。二是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完成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的通读。局党组成员对主题教育时征求到的意见全部认领,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查摆。三是组织各单位对各自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梳理,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1410项,占比87%,较2019年末增加643项。

2.针对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滞后,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巡检,及时修补漏洞。完善了《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双鸭山市政府网站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提出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全省事”政务服务APP等系统建设需求,目前正在建设中。梳理出42件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对接工作的通知》,联通国家和省下发216个接口,承接率达100%。三是对各县区及市直部门下发清赖行动自检自查通知,建立事项台账,对“非赖”事项及时上报省营商环境局进行销号处理。四是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优化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方式、意见征求机制。五是制定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召开了2020年“诚信双鸭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3.针对推动“放管服”工作有缺失,监管服务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七期100余人。对相关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使用组织培训2期200余人。制定了《2020年度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单位营商环境工作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对照省局“三定”方案,拟增设“放管服”改革协调科。二是制发了《双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0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方案》。梳理联合惩戒备忘录51个,实现了联合惩戒案例归集。三是制定《双鸭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与市经合局融洽对接制度,起草了《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方案》,组建了项目推进第一专班。五是开展首席服务员线上培训,建立《双鸭山市首席服务员督查考核办法》。

4.针对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不规范,营商维权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接待来访制度》《双鸭山市营商环境案件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范》,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完善《双鸭山市营商环境监督案件办理程序》,对于确实无法书面告知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三是制发了《营商环境监督文书格式(试行)》《营商环境监督案件档案装订顺序(试行)》,规范使用监督文书。严格按照《双鸭山市营商环境监督案件办理程序》立案。四是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方面

5.针对形式主义多处留痕问题。一是深入宝清、集贤等县(区)开展政务服务专题调研。对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等7个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实地督查。召开了5场企业家专题座谈会,发放了调查问卷75份。二是对会议记录首页登记不全的据实补充记录。完善了《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文处理办法》。三是统一部门对承担营商环境任务的各市直部门索要材料,实现信息共享。

6.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收回违规交通补助;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取得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正规发票并入账核销。

(三)党建工作方面

7.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市民服务中心、市信息数据服务中心进行了领导分工;二是规范填写《机关党委会议记录本》。收缴4名党员欠缴党费;三是制定了《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市民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四是设立了支部纪检委员。

8.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对已任职科级干部补充廉政鉴定。改选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是将2名事业编制人员调整回任职岗位。对“三龄两历”存疑档案进行材料补充、情况说明和认定。对未归档及装订不及时的档案进行了归档。三是信息数据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招考本科生4名,晋升工程师1名。。

9.针对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一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6人次。二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方案》,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会计和出纳工作由两人担任,人事工作由在编人员负责。三是市民服务中心不定时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制定《视频监控人员管理制度》。信息数据中心制定《市信息数据服务中心考勤制度》,严格实行指纹考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坚持学以致用、学以促干、学用相长,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推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和监督等工作中去。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提出进一步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正在整改的,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实现路径、明确整改时限、进行重点跟踪,确保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高标准按时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烨;联系电话:4240096;邮政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402室;电子邮箱:sysysjbgs@163.com

 

 

 

 

中共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