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职能,打赢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攻坚战,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市生态环境局以“秸秆坚决不能烧”为指导思想开展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推动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立足职责定位,开展精准监督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宝清县、集贤县部分村屯及周边农田秸秆离田还田、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严控秸秆焚烧安全隐患。
二、聚焦症结根源,推动问题整改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就以下三方面狠抓落实,推动问题整改。一是规范“四本台账”。规范村屯秋收进度台账、整地台账、隐患台账、离田台账,每日更新台账内容并留存备查;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三是监督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村屯立行立改并及时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加大问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再次督促市生态环境局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秸秆焚烧行为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双鸭山全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