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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政府最早成立情况

来源: 市档案馆 时间:2020-09-07 14:30: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鸭山市政府最早成立情况?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于1956年3月26日以双民字第3号文件向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呈报了要求将矿区改市建制的报告,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以[1956]国议习字第36号文件批准将双鸭山矿区改为双鸭山市。随即成立了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总编制为195人,其中:行政编制150人,企事业编制45人。第一任市长胡绍中,副市长葛亚、张庆良、刘坚。机构设置在原矿区人民政府的基础上作了调整,新增了体委扫盲协会、工业科、房产科,将农林科分设为农业科、林业科,计统科分设为计委、统计科,文教科分设为文化科、教育科,商业科改为商业局,撤销了监察所。所辖的岭东岭西尖山3个区公所改为3个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隋冬梅供稿,史料出自《双鸭山市志》)

(责任编辑: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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