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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决策预公开 《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该活动已结束-----《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要求,为有效防控交通安全风险,确保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教体局决定从2023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努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通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校车科学化、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安全出行,确保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起草依据

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双鸭山市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双鸭山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股)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合力。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活动。各学校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事故案例宣讲等活动,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运用学校电子屏等媒介播放典型事故案例,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三)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学生乘车情况排查。中小学、幼儿园要常态化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摸排,了解掌握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乘坐拼车、农用运输车、三轮车等有隐患的交通工具等情况,对摸排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摸排学生乘坐“黑校车”情况,发现此类问题要对家长进行警示、告诫,同时当地教育、公安部门要依法惩处。

(四)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开展校车核验。各县(区)要在6月份之前开展一次校车核验,要按照“谁审批、谁核验,先自查、再核验”的原则,各县(区)校车办要统筹教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核验工作。开展打击“黑校车”专项治理。要督促指导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抓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安全监控,加大学校周边路面巡逻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校车超速、超员、超载、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三轮汽车、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运学生行为,对“黑校车”上道营运和超载行为,实行“重打击”“严惩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顶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