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地方煤矿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09:40:58.0

各县(区)煤管局,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朝阳露天煤矿:

现将《双鸭山市地方煤矿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下载

  

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双鸭山市地方煤矿2024年度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切实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结合《黑龙江省2024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煤管发〔2024〕30号)和我市地方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部门指导、分类推进、动态管理、企业负责”原则,稳步推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保持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原有一级标准化煤矿1处,二级标准化煤矿10处,三级标准化煤矿1处的基础上,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向高质量、高标准方向发展。力争到2024年末,推进1处地方煤矿申报一级标准化,推进3处地方煤矿通过省局二级标准化考核定级,二级标准化及以上煤矿占比达到93%。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长:吴  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煤管局局长

副组长:孙宝林  市煤管局副局长

成  员:杨元甲  市煤管局安监科负责人

秦运波  宝清县煤管局局长

赵文斌  集贤县煤管局局长

刘思辰  尖山区煤管局局长

刘炳翔  宝山区煤管局局长

钟  奇  岭东区煤管局局长

万立强  四方台区煤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管局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元甲兼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3月中旬-3月底)。各县(区)煤管局制定本辖区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辖属本年度拟推进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名单。组织煤管部门标准化行业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五职”矿长和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教育培训

(二)煤矿企业自查和县(区)检查阶段(4月初-11月底)。煤矿企业每月、上级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将自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向属地煤管部门报送自检自查结果,建立健全煤矿标准化工作档案。县(区)煤管局分别于5月底和10月底前各完成一个轮次辖属生产煤矿标准化全覆盖检查,市煤管局将于12月末前按照要求完成全市生产煤矿标准化抽查工作。

(三)市级抽查考核阶段(12月中旬前)。市煤管局聘请省级专家按照一级100%、二级70%、三级50%的要求,对全市地方生产煤矿开展抽查检查,验证各县(区)煤管局工作落实情况,推进标准化建设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结合抽查检查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完成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的考核定级和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的初审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及各县(区)煤管局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要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和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的重要抓手,并作为煤管局“一把手”工程,分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并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项目配齐专业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强化层级管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责任逐级落实分解到区队(班组)。要加强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强化动态达标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工作氛围。各县(区)煤管局要加强宣传,积极向煤矿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灌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理念,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引导教育煤矿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在日常、抓在经常”。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抽查检查及考核验收责任,对抽查检查达不到标准的,该停产的停产,该降级的降级;对考核验收中,不具备基本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申报,并认定为不达标煤矿。

(三)提升建设水平。各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要坚持“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原则,严格按“七化”(即:道路硬化、空地绿化、储煤场地防尘化、材料设备仓储化、办公用房整洁化“三堂一舍 ”规范化、企业文化可视化)要求,加强地面工业场地、办公场所、生产服务设施的达标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整体要加强生产服务设施管理,着力强化“两堂一舍”、厕所等“安心工程”达标建设,特别是“两堂一舍”人均使用面积和洗衣机房、烘干室配套设施满足需要,符合卫生健康标准要求;要加强工业广场建设管理,着力推进工业场地道路硬化、地面绿化、储煤场防尘和清洁文明生产等工作,进一步改善职工生活环境;要坚持“无人则安,少人则安”工作理念,按照“以机械化为基础、自动化为导、信息化为支撑、智能化为方向”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四化”建设水平,筑牢煤矿安全基础。各县(区)煤管局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煤矿典型示范作用,以宝清县双柳煤矿为标准化样板,组织辖属煤矿现场观摩,学习借鉴标准化建设先进煤矿的好经验、好做法,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辖属煤矿提档晋级。

(四)生产与建设煤矿并重。各县(区)煤管局要将生产煤矿标准化与建设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煤管局《2024年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执法计划,加强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检查,严格检查标准,按时完成检查任务。要加大建设煤矿施工标准的监督指导,制定建设煤矿督查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原则上,各县(区)煤管局每月至少要对辖区进入联合试运转的正常建设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督导推进,市煤管局每季度对进入联合试运转的正常建设煤矿进行一次全覆盖督导推进。凡在督导推进过程中发现不按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或私自降低施工建设标准的煤矿,严肃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并倒查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严格考核定级管理。各县(区)煤管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和“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考核一个”的原则,组织经验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专家,按照《定级办法》和《评分方法》等文件要求,开展标准化二级初评和三级初审上报等工作。原则上,初评二级标准化煤矿聘请省外(或国家专家库)专家占比不低于50%,初审三级标准化煤矿聘请省级以上专家(或省外专家)占比不低于50%。考核前,要对考核专家就当前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考核标准等开展培训,确保专家政策理论、业务能力满足工作需要;考核过程中要对扣分项逐项说明扣分原因,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不跑偏。同时,要强化考核验收执纪监督,严格落实考核组组长和专家组组长“双组长”负责制,对不具备《定级办法》总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存在否决条件以及自评资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直接认定其不达标,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牢考核验收关。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煤管局要组织制定本年度生产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计划、生产煤矿标准化检查计划(第一轮和第二轮)、建设煤矿督导推进工作计划,于3月20日前将辖区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市煤管局。每半年要对辖区煤矿标准化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于6月末和12月末将标准化工作总结报送市煤管局。联系人:张正国,联系电话:13846980336,电子邮箱:sysmgjzzg@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2024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煤管发〔2024〕30号)

          2.2024年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计划表